在实务中需要及时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以保证具体的政策法规等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截至2018年7月底,国务院国资委先后两次废止失效的与国有资产交易并购重组相关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有:
1.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号)
2.关于做好产权交易机构选择确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产权〔2004〕252号)
3.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4〕268号)
4.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6〕306号)
5.关于建立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联合发布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8〕32号)
6.关于中央企业资产转让进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产权〔2013〕78号)
7.国资委关于清理和处置低效无效资产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3〕208号)
8.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7号)
9.关于印发《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6〕7号)
10.关于印发《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7〕109号)
11.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的若干意见(国资发产权〔2009〕123号)
12.关于规范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9〕124号)
13.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9〕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