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在北交所转让车辆所有权时,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
一、通过北交所的实物资产转让交易系统挂牌或动态报价转让;
二、通过北交所的公车处置平台统一处理。这两种方式的区别在于:
1、通过公车处置平台处理无需委托经纪会员代理机构,转让方直接与北交所相关业务人员联系操作即可,北交所负责评估机构选择、公示、预展、交易、车辆过户等全流程手续;通过实物资产转让交易系统操作,必须委托经纪会员代理机构。
2、通过公车处置平台操作时,北交所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综合服务费(包含评估费用);以实物资产转让交易系统操作时,转让方需根据集团的要求选择评估机构,自行完成相关手续,服务费按一般实物资产项目收费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