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江集团100%股权增值232亿元成功转让

  2015年5月15日,包含51%国有股权的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经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产权网上交易系统82轮激烈竞价,最终由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4149592亿元竞得。成交价与评估值相比增值232亿元,其中国有资产增值11832亿元。

  一、项目概况

  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江集团)是一家股权多元化国有控股企业,持有上市公司中江地产7237%的股份。中江集团股权结构中国有股权占比51%,其中江西中江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江控股)持股4881%,江西中医药大学持股219%;其余49%股权由民营企业大连一方集团和24位自然人持有。

  2013年4月23日,为做大主业,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中江控股联合江西中医药大学以9156827亿元的挂牌价,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省产交所)首次公开挂牌转让中江集团51%国有股权(含中江控股4881%和江西中医药大学219%国有股权)。在省国资委审核同意的转让方案中,规定该项目采用省产交所产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价交易。该项目在第一次挂牌期间没有征集到足额的意向受让人。2013年12月30日,中江集团51%股权第二次在省产交所公开挂牌。期间,曾因上市公司中江地产“紫金城”地产纠纷等有关事项申请中止挂牌,并于2014年2月17日恢复挂牌。截至挂牌期满,共征集到两位意向受让人,但由于意向受让人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而不具备竞买资格,无法组织网上竞价。

  2015年1月21日,经过重新评估,中江集团100%股权以2547423亿元(评估值为1829592亿元)在省产交所第三次公开挂牌转让,挂牌期间同样没有征集到意向受让人。2015年3月27日,中江集团100%股权以评估值1829592亿元作为挂牌价第四次在省产交所公开挂牌转让,至挂牌期截止,省产交所共收到八位意向受让人的书面申请,有四位意向受让人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2015年5月15日,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网络竞价以4149592亿元成功竞得该项目。在报请江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后,2015年9月22日,省产交所为交易双方签发了交易凭证,交易双方随后完成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中江集团100%股权转让完成了所有法定程序,最终项目增值了232亿元,国有资产增值了11832亿元。

  二、主要做法

  中江集团股权转让为江西省重大国企改革项目,主要目的是引进外部资本。在转让过程中,既要考虑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又要考虑有利于吸引省外战略投资者,利用其优势产业资源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做大做强本省企业。针对前几次公开挂牌未能成交的情况,江西省国资委、中江控股及省产交所多次召开协调会,决定根据前期挂牌所掌握的有关情况,调整转让方案,最终促成项目顺利成交。

  1.对标的企业重新评估

  经历前几次公开挂牌,中江集团的资产评估报告已于2013年12月30日到期,原评估报告已无法反映企业真实的价值。为规范中江集团股权转让工作,转让方中江控股于2014年委托专业评估机构重新对中江集团资产进行评估,为中江集团100%股权转让重新确定了定价依据。根据评估结果,中江集团资产总额为29129433亿元,负债总额为10833513亿元,净资产为1829592亿元。所以,第四次公开挂牌转让价格确定为1829592亿元。

  2.调整股权转让比例

  根据前两次公开挂牌接触的意向受让人的反馈意见,中江集团51%股权转让最大的问题在于如何解决好“紫金城”项目的历史遗留问题。据了解,要解决好“紫金城”项目的历史遗留问题,需要的资金量非常大。省产交所认为,调整股权转让比例,将中江集团100%股权进行转让有利于征集到更多有实力的意向受让人;同时,股权的高度集中更有利于股东提高决策效率,高效地筹措资金解决“紫金城”项目的历史遗留问题。

  3.广泛地披露项目信息

  鉴于中江集团100%股权转让项目涉及金额巨大,对受让人的资格条件及资信状况要求较高,为更广泛地征集意向受让人,实现国有资产转让价值最大化,省产交所决定扩大宣传,增加信息覆盖面。除了在省产交所网站、公共微信平台、省级经济类报刊进行宣传外,还通过中国证券报、长江流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网站和上海产权交易所、北京产权交易所、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江苏产权交易所、浙江产权交易所、福建产权交易所、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安徽产权交易中心、内蒙古产权交易所等兄弟机构网站发布转让信息。通过上述做法,在项目挂牌截止日前终于征集到八位意向受让人,为项目的最终成交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4.周密组织安排网上竞价

  项目挂牌截止后,为了防止信息泄露,省产交所要求意向受让人将交易保证金汇入不同的指定银行账户,最终共有四位意向受让人缴纳了交易保证金。在竞价准备工作上,省产交所交易部门派专人为四位意向受让人发送竞价密码,并分别对合格的意向受让人进行了网上交易培训,签订了竞价协议书。在竞价组织工作上,一是将合格的意向受让人安排在不同的房间,有效隔离围标、串标风险;二是在每个房间安排了两台电脑,一台备用,同时上线,并安排了一名工作人员现场指导;三是竞价现场配备了备用电源,防止突发停电而中断交易;四是竞价现场还安排了公安人员和省产交所工作人员维持秩序,防止围标、串标,确保竞价顺利完成。

  三、项目启示

  1.进场是企业国有产权阳光交易的前提

  《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江西省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本省所属国有、集体产权的交易,必须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进行。”中江集团100%股权转让项目说明,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进场是关键环节。进场交易可以使国有产权转让项目通过省级以上国资监管机构选择确定的交易机构,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人,在更大范围发现买主、发现价格,防止暗箱操作和寻租行为;同时,可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产权交易领域腐败问题,实现企业国有产权阳光交易和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

  2.程序规范是国有产权阳光交易的制度保障

  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1年。中江集团股权转让项目在第一次资产评估报告到期后,进行了第二次资产评估。翻阅中江集团股权转让卷宗,我们了解到在项目进场前,转让方严格履行了可行性研究、制定了产权转让方案、内部审议决策、转让行为审批、资产评估和评估报告备案程序。项目进入省产交所后,严格履行了挂牌审核、信息披露、征集意向受让人、网上竞价、签订交易合同和价款结算等程序。该项目已获省政府批准和国务院国资委批准,省产交所已签发交易凭证,最终交易双方完成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事实说明,规范的程序是中江集团100%股权实现阳光交易的制度保障。

  3.广泛征集意向受让人是竞价交易的基础

  实行产权网上竞价,有利于防止围标、串标行为,可以充分挑起竞价,最大限度地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江西省国资委审核同意的转让方案中,规定本项目采用省产交所产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价交易。在中江集团100%股权转让项目操作中,前三次公开挂牌转让期间都未征集到转让方案规定的足额意向受让人。为此,省产交所加强了信息发布工作,在中国证券报、长江流域共同市场和兄弟省市产权交易机构网站广泛发布中江集团100%股权转让信息,最终征集到八位意向受让人。实践说明,广泛征集意向受让人为项目的竞价成交奠定了坚实基础。

  4.合理的加价幅度是国有资产大幅增值的关键

  为做好中江集团100%股权网上竞价工作,省产交所与中江控股商定,将加价幅度定为1000万元或1000万元的整数倍。对于挂牌价为183亿元的项目来说,这种加价幅度只是挂牌价的055%左右,显然较小。但考虑到四家合格竞买人资金实力各有差异,双方认为这种加价幅度有利于充分调动竞买人的竞买热情。实践证明,这种估计符合四家竞买人的心理预期。在网上竞价过程中,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资金实力最强的一家,一开始就以志在必得的姿态,在报价中加价2000万元、3000万元,到了40多轮报价后,屡屡加价5000万元,试图以大幅加价逼退竞争对手;但是另一家竞买人紧跟其后,以1000万元的最小加价幅度咬住不放,最终竞价达到82轮。实践说明,合理的加价幅度,在中江集团100%股权增值232亿元成交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